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又称为ESG,从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三个维度评估企业经营的可持续性与对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本栏目整理自国资智库推出《ESG每周关注》,与您分享最新的ESG相关资讯。
内容来源 | 绿地数字经济产业研究院
01-ESG
财政部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
继2024年《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简称《基本准则》)与《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征求意见稿)》先后出台之后,财政部于2025年6月24日发布《〈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应用指南(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应用指南》立足我国监管实践与企业披露现状,兼顾与国际准则的有效衔接,在强化制度统一性的同时,注重分层分类推进的可实施路径,系统回应了企业在实际操作中遇到的核心难题。指南内容围绕九个关键议题展开,包括:价值链界定、报告主体一致性、信息与财报的关联性、可持续信息的基本使用者、重要性评估方法、相称性原则、风险与机遇的财务影响、战略韧性评估以及可持续影响信息披露。这些内容覆盖了从信息识别、边界设定到披露执行的核心流程,构建了一个逻辑完整、重点突出、便于执行的应用框架。
研究院点评:《应用指南》作为《基本准则》的配套解释文件,旨在为企业规范开展可持续信息披露工作提供更具实操性的指导,推动企业高质量落实披露要求,也为未来专题准则、行业指南和监管配套的落地奠定了基础。
《北京城市副中心环境社会治理(ESG)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发布
近日,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布了《北京城市副中心环境社会治理(ESG)创新发展试点实施方案》。其中,提出两大阶段总体目标,勾勒出城市副中心ESG发展的清晰蓝图。到2025年底,推动重点企业进行ESG信息披露;推动ESG理念在政府采购等领域应用,搭建中国企业绿色发展社会贡献数据平台,丰富ESG实践场景;初步构建科学有效的ESG社会贡献评价体系;支持城市副中心范围内ESG领域专业机构发展,围绕创新药械、绿色建筑等重点领域,率先探索开展针对绿色产品和服务的成本核算和价格认证研究。到2027年底,城市副中心ESG高质量发展体系趋于完善,形成具有城市副中心特色的ESG生态体系,ESG实践丰富多元,ESG试点成效显著,监管体系运转有效,推动城市副中心成为ESG创新发展的标杆和代表性区域。强化ESG信息披露是方案的重要内容之一。在推进区属国有企业ESG体系建设与信息披露方面,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试点开展ESG信息披露,探索建立国有企业ESG社会贡献绩效评价体系,推动国有企业在ESG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于区内上市企业,将支持未披露企业规范开展ESG信息披露及诊断,助力已上市企业提升披露能力,力争到2027年,区内上市企业ESG信息披露率达到90%左右。支持先进制造企业、“小巨人”企业等其他重点企业按照国家披露政策要求依法开展ESG披露,提升企业的透明度和可持续发展意识。
研究院点评:《方案》致力于推动北京城市副中心成为ESG创新发展的标杆和代表性区域,为全国绿色发展提供可复制的“副中心方案”,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02-碳中和
工业和信息化部: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
6月2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的《关于深入推进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方案》指出,到2027年,推动制修订绿色低碳领域标准百项以上,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体系逐步完善,标准化工作效能进一步提升,到2030年,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标准化工作基础更加牢固,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标准化对工业和信息化绿色低碳发展支撑作用更加显著。《实施方案》部署产品碳足迹核算、资源综合利用标准急用攻坚,绿色低碳产业、数绿协同领域标准创新引领,节能节水、绿色制造领域标准提升更新等三大行动。其中明确“持续完善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综合利用标准体系,加快电动自行车废锂离子蓄电池综合利用标准研究”“加快推动完善光伏、新能源汽车、绿色智算、绿色船舶、绿色航空、绿色电力装备、绿色轻工、环保装备等领域标准体系,支撑绿色发展新动能培育”等。《实施方案》还提出加强标准化技术能力建设、政策标准衔接、标准贯标达标等保障措施,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工作效能,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
研究院点评:通过构建系统完善的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不仅为企业明确技术路径、提升环保竞争力提供依据,也有望引导产业链上下游协同降碳、提效,培育绿色新动能。
生态环境部发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4)》
6月25日,全国低碳日主场活动在浙江杭州举行。生态环境部现场发布《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4)》。《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2025)》是继《关于建立碳足迹管理体系的实施方案》印发之后,生态环境部对外发布的首个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报告。系统梳理了2024年以来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进展,重点从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构建工作格局、推动规则国际互信、加强能力建设四个方面介绍相关工作进展,并对未来我国产品碳足迹管理体系建设作出展望。报告指出,我国碳足迹管理体系“两大基石”和“三项制度”初步建立。《产品碳足迹核算标准编制工作指引》和《温室气体 产品碳足迹 量化要求和指南》(GB/T 24067-2024)国家标准发布,为产品碳足迹标准体系建设提供指引和方向。《中国适应气候变化进展报告(2024)》对中国2024年适应气候变化进展与成效进行系统总结,旨在增进各方对适应工作的了解,持续推进各层级适应气候变化的政策与行动,分享中国实践和经验,为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和全球气候治理作出积极贡献。报告显示,2024年是全球有气象记录以来最热年份,在全球变暖和厄尔尼诺事件叠加作用下,去年我国气候状况总体偏差,多地遭遇破纪录致灾性极端天气事件,全面提升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刻不容缓。
研究院点评:两份报告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在“双碳”目标背景下,从减缓温室气体排放到主动适应气候变化的治理体系逐步成熟。两者协同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与全球气候治理贡献中国方案。
上海市发布202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近日正式印发《上海市2025年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明确2025年度碳排放交易体系配额总量为8000万吨,包含直接发放配额和储备配额。该方案采用行业基准线法、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三种分配方式,覆盖发电、供热、数据中心等重点行业。根据方案,电力热力行业采用行业基准线法,数据中心企业单位IT设备耗电量碳排放基准设定为5.72吨二氧化碳/万千瓦时。工业企业、航空、港口等行业采用历史强度法,商场、宾馆等建筑则依据历史碳排放强度基数分配配额。方案规定,纳管单位可使用不超过5%的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或上海碳普惠减排量进行配额清缴。同时,对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企业给予额外配额奖励。
研究院点评:上海市2025年碳配额分配方案的发布,体现了地方碳市场管理日趋成熟与精细化。通过差异化的分配方法匹配不同行业特征,有助于提升配额分配的公平性与效率,增强企业减排的可预期性与执行力。
03-绿色建筑
上海着力提升建筑绿色低碳水平,绿色建筑面积累计达4.22亿平方米
6月24日下午,2025上海绿色建筑国际论坛举行,论坛以“创新推进四好建设,赋能城市绿色发展”为主题,探讨城市绿色可持续发展与“四好”建设的深度融合的有效路径。论坛现场,《上海绿色建筑发展报告(2024)》正式发布,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一级巡视员裴晓对《报告》进行了解读。上海以“好房子”的理念引领住房建设,2024年落实新建绿色建筑面积3883万平方米,其中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面积占比约69.2%。截至2024年底,上海累计绿色建筑面积达到4.22亿平方米,累计有1244个项目获得绿色建筑星级标识。超低能耗建筑建设在2024年持续推进,共落实超低能耗项目203万平方米,近零能耗建筑122万平方米。绿色生态城区建设也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24年底全市已成功建设37个绿色生态城区,总用地规模约89.38平方公里。在绿色运行阶段,加强建筑运行期能耗监管,持续深化开展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工作。截至2024年底,全市累计共有2357栋公共建筑完成用能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并实现与平台的数据联网,覆盖建筑面积近1.16亿平方米。到“十五五”末,对照建筑领域碳达峰目标要求,上海将进一步提高三星级绿色建筑占比,完成公共建筑碳排放监测面积累计达1.5亿平方米,累计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8000万平方米,其中综合节能率15%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改造面积达到600万平方米。同时,推进建筑领域节能降碳,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全面执行75%节能率要求。此外,探索建立绿色金融实施途径,激发产业及市场活力。
研究院点评:《报告》展示了上海市在绿色建筑领域从规划到执行的全链条成效,彰显了上海市在应对气候变化方面的长期规划和实践成果,为其他城市绿色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指南》地方标准公示
6月23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零碳园区建设指南》江苏省地方标准报批文本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2日。《指南》主要用于指导省级及以上开发区开展零碳园区建设工作,从能效管理、能源系统构建、基础设施升级、绿色生产、循环经济发展、运营管理、绿色低碳创新等方面明确建设要求,为零碳园区建设提供了全流程的操作路径。《指南》将建设指标分为三类:一类指标:必须达到的关键指标(如碳排放强度、能源效率等);二类指标:重要参考性指标(如绿色建筑比例、资源循环利用率);三类指标:激励性指标(如碳抵消量、技术创新应用),以此明确零碳园区建设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改革举措、重大项目以及工作进度安排,分阶段开展建设。其中提出,运用装配式建造、建筑信息模型(BIM)建模、智慧建筑等技术开展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应用空气源热泵热水、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地下水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系统技术,采用光伏瓦、光伏幕墙等建材型光伏技术。新建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应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设,选用可循环材料、可再利用材料、绿色建材等。按照GB/T 51350开展近零能耗建筑建设。重点企业应建立碳资产管理制度和体系,按要求做好全国碳市场的配额分配和履约交易工作,开发和参与中国核证自愿减排量(CCER)等各类自愿减排交易项目。推动碳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将碳排放评价结果与申请绿色信贷、补贴相挂钩。
研究院点评:作为江苏省首个以“建设指南”形式发布的零碳园区地方标准,《指南》进一步明确了江苏省零碳园区建设的总体原则、建设内容和建设指标,确保了技术内容既与国际接轨的同时,又提升了标准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04-绿色金融
广东发布50个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广案例
6月26日,在第14届中国(广州)国际金融交易·博览会启动仪式上,2025年度广东省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广案例正式亮相。创新案例不仅在运用金融工具支持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服务“百千万工程”、应对气候变化、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绿美广东生态建设、加快蓝色经济和循环经济发展、助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等方面凸显出引领示范作用,更涌现出多个具有全国首创意义的创新实践,“全国首笔”创新业务达10个,显示出广东在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方面走在全国前列。例如,在绿色信贷方面,广东结合地区产业结构特点,因地制宜创新具有行业特色的绿色金融产品,如全国首批水泥行业转型金融贷款落地拓宽建材行业低碳转型融资渠道;全国首笔能效电厂节能减排挂钩贷款拓展发电行业低碳转型融资渠道;全国首单民营特大型水电站不良债权收购开拓绿色资产盘活新路径等。在绿色债券方面,广东发行了全国首单“两新”绿色债券拓展新型电力系统建设融资新渠道;全国首笔深合区主题绿色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助推琴澳一体化发展;还发行了全国首单“一带一路”主题科创绿色债券,拓宽企业“走出去”融资新渠道。在绿色金融标准方面,广东推出了全国首个陶瓷行业转型金融标准,助推陶瓷行业低碳转型。此外,广东还充分利用地处大湾区优势,创新了全国首笔ESG数据跨境交易,开辟绿色数据跨境流动新路径。
研究院点评:广东省发布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推广案例将为全国绿色金融创新提供了宝贵示范,也为绿色转型和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切实可行的金融支持路径。
武汉: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业务,加快推进保理融资等产品落地
6月25日,武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武汉市推动长江中游航运中心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其中提出:探索发展航运金融及衍生品业务。培育壮大港航发展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绿色金融业务,发展跨境电商综合金融服务,拓展融资租赁业务,加快推进船舶融资、保理融资等金融产品落地。支持设立航运保险营运主体,发展铁水联运、江海联运、物流经营人责任险、船东保赔险等险种。
研究院点评:武汉市通过推动供应链金融和绿色金融、发展航运保险,不仅能够缓解相关企业融资难题,增强行业的风险防控能力,也将推动长江中游航运业绿色转型,助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05-碳市场
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本周全国碳市场综合价格行情为:最高价77.20元/吨,最低价72.82元/吨,收盘价较上周五上涨4.83%。本周挂牌协议交易成交量1,838,798吨,成交额139,939,503.98元;大宗协议交易成交量4,706,540吨,成交额352,111,550.00元。本周全国碳排放配额总成交量6,545,338吨,总成交额492,051,053.98元。
6月27日,本周ICE欧盟碳排放权(期货价格)下跌2.42%,报70.15欧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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